【死因研訊】渣馬跑手暈倒後不治死因續訊 專家指比賽場地應設心臟除顫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6/14 13:19

最後更新: 2022/06/14 13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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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急症科醫生甘澤華。(資料圖片)

2018年渣打馬拉松比賽期間,50歲男跑手期間暈倒,送院4天後不治,死因研訊今(14日)續。前急症科醫生今繼續以急救醫學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指,主辦單位應在比賽場地人口稠密處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(AED),急救員應可花3分鐘來回為患者施用AED,否則每延誤1分鐘,心臟停頓患者存活率便下降7至10%。

前急症科醫生甘澤華今繼續讀出他為涉案事故撰寫的報告。甘供稱,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(AED)應置於比賽場地中,人口最稠密的地方,亦應放在經訓練的急救員附近,最理想的距離是約120米,讓急救員可花3分鐘來回,便可為患者施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。

甘又指,當急救員替患者進行心外壓期間,其他工作人員應盡快取得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,若在第1、2個心外壓循環後的2至4分鐘後,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仍未送到,工作人員應再作跟進。甘解釋,對於心臟停頓的患者,每遲1分鐘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,存活率就會下降7至10%。

甘又認為是次事故中,並沒有任何人紀錄死者李文德暈倒的確實時間,以及第一名馬拉松工作人員接觸死者的確實時間,而工作人員與控制室職員的溝通內容也沒有紀錄,工作人員可能未有提供足夠資料,以顯示死者情況急需救護車。甘又質疑職員在死者心臟停頓後,沒有向控制室提供相關資訊,以顯示需加快派遣救護車。

甘又指急救員需步行2公里才到達死者暈倒的地方,有明顯延誤,而主辦單位香港業餘田徑總會雖然有安排醫療服務,卻沒有任何具體服務承諾協議。

針對死者妻子廖美寶的質疑,甘指出,急救員對死者作出的臨床治療、氣道保護以及心外壓,均屬合理的治療,但救護車需時25分鐘才到達,亦屬明顯延誤。

甘又作出建議指,馬拉松工作人員及急救員應獲發通訊設備,以加快聯絡控制室,急救員的個人手機只屬後備。而工作人員及急救員亦應按照既定模式,向控制室匯報患者情況,包括患者的醫療問題、生命跡象及所需治療,以及是否需要救護車或其他醫療設備,以協助控制室將患者分類。

甘又建議主辦單位可增設電單車救護車,以運送醫療設備,減低成本。

涉案死者李文德(50歲)於2018年1月21日參加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事途中暈倒,其後被送院,延至1月24日離世。

聆訊今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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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